华南视窗
《税务文书电子送达规定(试行)》4月1日起施行 与其他方式具同等法律效
华南视窗财经3月31日讯 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12月3日发布了关于发布《税务文书电子送达规定(试行)》的公告,公告指出,《税务文书电子送达规定(试行)》将于4月1日起施行。规定明确,经受送达人同意,税务机关可以采用电子送达方式送达税务文书。电子送达与其他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受送达人可以据此办理涉税事宜,行使权利、履行义务。税务机关向受送达人送达电子版式税务文书后,通过电话、短信等方式发送提醒信息。提醒服务不影响电子文书送达的效力。受送达人需要纸质税务文书的,可以通过特定系统自行打印,也可以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打印。
附:
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,落实“放管服”改革要求,优化税务执法方式,进一步便利纳税人办税,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《税务文书电子送达规定(试行)》,现予以发布,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
国家税务总局
2019年12月3日
税务文书电子送达规定(试行)
第一条 为进一步便利纳税人办税,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,提高税收征管效率,减轻征纳双方负担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及其实施细则、国家电子政务等有关制度规定,结合税务文书送达工作实际,制定本规定。
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电子送达,是指税务机关通过电子税务局等特定系统(以下简称“特定系统”)向纳税人、扣缴义务人(以下简称“受送达人”)送达电子版式税务文书。
第三条 经受送达人同意,税务机关可以采用电子送达方式送达税务文书。
电子送达与其他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受送达人可以据此办理涉税事宜,行使权利、履行义务。
第四条 受送达人同意采用电子送达的,签订《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》。《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》包括电子送达的文书范围、效力、渠道和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。
受送达人可以登录特定系统直接签订电子版《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》,也可以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签订纸质版《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》,由税务机关及时录入相关系统。
第五条 税务机关采用电子送达方式送达税务文书的,以电子版式税务文书到达特定系统受送达人端的日期为送达日前,特定系统自动记录送达情况。
第六条 税务机关向受送达人送达电子版式税务文书后,通过电话、短信等方式发送提醒信息。提醒服务不影响电子文书送达的效力。
受送达人及时登录特定系统查阅电子版式税务文书。
第七条 受送达人需要纸质税务文书的,可以通过特定系统自行打印,也可以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打印。
第八条 税务处理决定书、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(不含简易程序处罚)、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、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、阻止出境决定书以及税务稽查、税务行政复议过程中使用的税务文书等暂不适用本规定。
第九条 本规定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。
(来源:华南视窗综合)
本网声明:广东汽车网发布此文仅出于信息分享,并非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,不承担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。投资者据此操作,风险自担。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,请联系我们删除。本网原创内容未经书面授权,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转载和摘编。
- 一季度,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539元
- 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296299亿元,同比增长5.3%
- 广汽本田召回部分进口Acura NSX汽车,共计12辆
- 宝马(中国)召回部分进口宝马汽车,共计49台
- 2月26日15时起,出岛货车进港线路有调整!
- 2月19日晚,汽、柴油价格将不作调整!
- 最新车辆召回!涉及本田、奔驰、路虎、沃尔沃等
- 1月10日起,国铁郑州将实行新列车运行图
- 1月3日24时起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调整
- 广州市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措施公布,12月15日起实施